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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广通镇星奥大酒店整体资产拍卖啦

www.ynlf.cn 禄丰微讯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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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体拍卖楚雄州禄丰县

广通镇金光路星奥大酒店资产一批的公告

(第一次)




禄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3日10时至2020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禄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禄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878/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金光路广通法庭旁1幢的房地产,总层数13层,所在层-1-12层,建筑面积11739.6平方米,房产证号:禄房权证2015字第00036969号,规划用途:非住宅,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土地使用权证号:禄国用(2015)第1107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518.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53年3月15日。


2、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金光路广通法庭旁2幢的房地产,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建筑面积5796.92平方米,房产证号:禄房权证2015字第00036968号,规划用途:非住宅,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土地使用权证号:禄国用(2015)第11074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93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53年3月15日。


3、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金光路广通法庭旁3幢的房地产,总层数5层,所在层-1-4层,建筑面积4326.02平方米,房产证号:禄房权证2015字第00036970号,规划用途:非住宅,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土地使用权证号:禄国用(2015)第11074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330.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53年3月15日。


4、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金光路广通法庭旁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禄国用(2014)第11068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60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53年10月30日。


5、上述房地产的房屋内配套设施及地上附着物。



整体拍卖起拍价:46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注: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禄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房地产、房屋内配套设施及地上附着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咨询房地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能否落户,请自行落实,法院不负责户口的查询,法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十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确定。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0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逾期未全部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禄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禄丰支行,账号:955885251600004557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2331执161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78-4142939、4142940法院咨询电话:0878-414294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千禧大街禄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禄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源:禄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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